综研发〔2012〕5号
中心各部门:
为规范中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中心公务车驾驶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效率与质量,确保及时、高效、安全的完成派车及驾驶工作,特制订《中国科学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筹)公务用车暂行管理规定》、《中国科学院北京综合研究中心(筹)公务车驾驶员管理规定》,并请各部门能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给予支持与监督。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