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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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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

  综合办公室(人事、财务)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传和组织中心规章制度制订工作; 

  2.负责中心公文、会务、印章、保密、外事和督办工作; 

  3.负责中心科普、对外联络、接待和信息化工作; 

  4.负责中心后勤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中心党群和纪监审工作; 

  6.承担中心财务相关工作。负责制定中心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中心财政预算方案和决算报表分析,以及其他财务统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中心财政资金的用款落实、有效使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转。负责中心全部经济活动会计核算;审核、监控和管理各项收入和支出;负责各项财务账目的登记管理。负责工资、津贴、福利的发放及成本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科研(工程)经费实行课题账号专款专用管理。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及各类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负责各种税金的计算、登记、申报、缴纳、减免退税及其他涉税事项管理,以及各类发票票据的管理。负责工会和党总支的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及预决算的编制;负责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决算编制及财务竣工验收;参与基建竣工项目验收。负责与财政部及中科院相关部门、银行、税务等与财务工作有关的部门联系;配合国家财政、审计部门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对中心的各项审计工作。 

  7.做好中心内部人事人才工作。主要包括:研究和探索符合中心事业发展需要的人事人才工作规律,制定中心人才发展规划并稳步落实;负责中心人员编制管理、内设部门设置、部门职责划分、岗位管理、职数设置等管理等工作,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动态调整;通过内部统筹、院内调配以及外部招聘等多种方式为中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供支持服务;负责干部管理,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完成干部选拔聘用、晋升晋级、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等工作;制定绩效考核制度完成部门及个人考核并有效实施;负责其他日常人事工作。完成ARP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人事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员工档案管理,承担职工调动、子女统筹、两地分居、出国政审等事务性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中科院及北京分院下达的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制定中心人事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负责中心工资总额计划管理;负责中心薪酬、福利制度设计与制定;负责各类人员薪酬套定、核算发放、福利的日常管理及社会保障管理。负责继续教育管理,负责中心职工内部培训、在职培训等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8.服务与支撑物质科学中心挂靠各项工作。为主要包括探索并制定符合物质科学中心发展需要的人事人才工作制度体系;探索并完善各类人员聘用、使用及管理方式;负责物质科学中心人员聘用、考核及日常管理,为物质科学中心提供各项基础人力资源服务与保障工作;做好与有关双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制度衔接工作; 

  9.负责怀柔科学城人才工作。包括人才及相关政策的拟定起草;完成同相关院属单位、北京市和怀柔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在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项目申报和优秀人才评选等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牵头协调怀柔科学城及中心3H工作,包括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内容;开展入驻怀柔科学城院属单位相关3H政策研究,推动政策落地。 

  10.负责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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