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管理处工作职责
1.对中心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职责
(1)根据中心发展需求,负责中心基本建设规划编制;
(2)负责完成中心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任务书及设计文件;
(3)负责工程前期、施工阶段、工程验收期间的审批手续申报工作;
(4)负责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技术、质量、投资、进度、安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
(5)负责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算,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决算审计及资产移交工作;
2.对科学城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职责
(1)对项目单位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督察指导;
(2)为项目单位工期、投资控制提供咨询服务;
(3)协助项目单位开展建筑设备材料考察、谈判、采购。
3.招投标管理职责
负责中心招投标采购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